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閃光暗號  

【內容簡介】

 

一個義大利年輕人加入紅圈會幫會,結婚後他想脫離幫會,便帶著妻子到美國過新生活,義大利的幫派分子卻追蹤而來,以他叛逃為由,要脅他必須付支付一大筆錢作為交換,為了不讓妻子陷入危境,他和妻子分租一條街的對面二樓兩棟屋子,以閃光做為暗號,進行溝通…………

 

 

【作者簡介】

 

柯南‧道爾Arthur Conan Doyle, 18591930

1859522日出生於蘇格蘭愛丁堡,在愛丁堡大學攻讀醫學後,曾擔任隨船醫生前往西非,1882年回國後在普利茅斯開業行醫。他從小喜愛文學,看診之餘常寫小說自娛,作品散見各雜誌。他依一位他極敬重的愛丁堡大學教授約瑟夫‧貝爾先生的形象,塑造出一位冷靜、聰明、博學、深謀遠慮的偵探,於是,名聞國際的神探夏洛克‧福爾摩斯就此誕生。當然,作為故事陪襯的講述者華生先生,就是他自己的化身了。1930年,柯南‧道爾過世前,《福爾摩斯經典探案系列》總共累積了四個長篇故事和五十六個短篇故事,這些作品不僅讓他在推理小說領域建立威望,也在文學界占有一席不容忽視之地。

 

【書中主角簡介】

 

夏洛克‧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

 

生於1854年。鄉紳後代,長他七歲的哥哥麥考夫是內閣祕密調查局局長。夏洛克在牛津大學專攻化學,不擅交際,愛思考。精通劍術、拳術。被同學的狗咬傷後,反而與同學成了莫逆,一次拜訪同學家,推測出同學父親的一樁陳年往事,也因此引發他踏上偵探一途的興趣。23歲在大英博物館附近的蒙塔格街創立私家偵探社,一邊研究科學,一邊接辦同學介紹的案子。27歲與退役軍醫華生結識,並合租公寓,兩人協力辦案。

 

 

約翰‧H‧華生Dr. John Hamish Watson

生於1852年,26歲獲得倫敦大學醫學博士學位。結業後隨軍隊赴阿富汗任軍醫,28歲負傷回倫敦。結識福爾摩斯後,兩人同住一處共同辦案。36歲與梅麗結婚,並外出開立診所。42歲時,梅麗過世,他結束診所,再住回福爾摩斯的公寓。其間皆不間斷的跟隨福爾摩斯,並詳細記錄辦案過程,再發表於報章雜誌。

 

【故事摘錄】

 

第一案 閃光暗號

 

神祕客

 

天,我的公寓突然有個女客來訪。據房東太說,她在這裡等待福爾摩斯我回家,已經一個多小時了。一看到華倫太──那個女客,我不禁愣了一下。

 

聽說華倫太跟我的房東哈德遜太是同學,年紀也在四十左右,但哈德遜太身材修長,而華倫太卻矮矮胖胖的,五官並出色,兩頰肥向兩邊凸出,整身體就像一個大啤酒桶似的。等我開口,她就搶著說:「突然來這裡打擾兩位,真是冒昧。我是華倫太,跟哈德遜太從小學就是好朋友,請多多指教。」

 

她說話輕聲細語的。但伸過手來我握手的時候,氣力之大竟讓我驚訝。

 

連福爾摩斯也對華倫太的握手蹙起眉頭,不大高興似的。他骨碌坐到椅上後,開門見山的說:「恕我講虛禮,我現在就開始談正題吧。聽哈德遜太說,你的公寓裡,新近住進了一位很神祕的客人,是不是?」

 

這時候,華倫太也將那胖像啤酒桶般的身體,坐到身旁的張沙發上。她喘了口氣,說:「是的,先生。十天前,那個人到我家裡來,問我『有沒有雅房出租。』那聲音簡直就像響雷般的打在我的頭上。」

 

「哈哈,你太矮了,誰都會從你頭頂上往下看的。」我邊想,邊忍不住有點想笑。

 

華倫太又說:「我那幢公寓是新建的,每個房間都很好。那時我尚未在報上登廣告,因此還沒有人來看過。我帶著他到每個房間看了一遍,他似乎很意二樓最南端那個與起居室相連的房間,問我:那個房間租金多少?我回答:每週五十先令。我心裡盤算著,要是嫌貴,就算他四十先令吧!我想失去第位顧客,因到目前為止,還沒有人來看過房呢!我邊這樣想,邊注意他的臉色。結果他竟然回答:只要我能接受他的條件,每週可以付我五鎊的租金。週五鎊!這等於我開價的二十倍嗎?這個人竟這麼闊綽,真是財神爺光臨!我恭恭敬敬的問他有什麼條件?他從衣袋裡掏出張十鎊紙幣,先預付訂金,以後每週照付五鎊,至於條件只有兩個……說到這裡,他目轉睛的盯著我。」

 

華倫太的問題似乎簡單。看樣知道要拖上幾個鐘頭才講完。

 

福爾摩斯抬頭望著天花板,臉上露出些微不耐。華倫太卻愈說愈起勁。她一面用手帕擦臉上的汗,一面繼續說:「這時,那個人的眼睛突然發出炯炯亮光,提高了嗓音,傲慢的說:『第個條件,大門的鑰要交給我。』我週五鎊的房租,當然滿口答應,還問他另一個條件是什麼?我相信自己說話的態度始終非常謙恭和藹。他說:『第二個條件是:管任何人,包括你女僕,絕對禁止跨進我住的房間一步。知道嗎?』那種口氣,簡直就像軍官對士兵下令一樣。」

 

直默默言,坐在旁的哈德遜太,忍不住插嘴說:「真是個怪房客!他准別人進入他的房間,難道連他也出去嗎?」

 

「他外出過一次,那是搬進來的那天晚上。」

 

「是第二天早晨回來的嗎?」

 

,是當天深夜回來。因他有大門的鑰,我是在自己房間裡,聽到他悄悄的走上樓的腳步聲。」

 

「十天當中,他一次也沒有出去過嗎?」哈德遜太又追問。

 

「是的,他直把自己關在房間裡。我曾奇的偷偷走到二樓的走廊上,只聽到他房間裡停的有走動的腳步聲……」

 

「他准別人到他房間去,那麼天三餐怎麼解決?」

 

「說起來又是一件怪事。他搬進來的時候,曾經一再吩咐我:『房間裡有電鈴,肚餓了,我會按鈴。你聽到鈴聲,就把食物裝在托盤裡,端上來放在門外就行了。吃完了,我會把餐具放在門外,再按電鈴通知你,你就可以上來把它拿走!知道嗎?』他的話最後總是一句命令式的『知道嗎?』我看在每週五鎊租金的上,把他作財神爺,只好遷就他。天三餐幫他送上去,放在他房門口的張椅上。每天送早餐時,也順從他的意,把當天的日報,放在餐盤旁邊。」

 

「哦?他整天關在房間裡,也想知道社會上的情形動態嗎?」哈德遜太停了一下,奇的問:「他年紀多大?」

 

「差多三十歲吧!嘴上留著一撮很濃的鬍,穿著一套筆挺的純毛西裝。」

 

「他叫什麼名字?」哈德遜太問。

 

「我沒有問過他呢!」

 

「哎!你做事還是那樣經心。」哈德遜太顯然很解華倫太。「其他還有些什麼怪現象嗎?」

 

「有的。我了要向福爾摩斯先生請教,還特別帶來了點東西知道是不是可以因此找出線索?」

 

說著,華倫太看了看福爾摩斯的臉,便用肥胖的手指扭開紅色手提包的扣

 

「到底是什麼東西呢?」我從桌的這邊用奇的眼光,目轉睛的看著華倫太的動作。

 

華倫太肥胖的手指從紅色的手提包中,拿出一個新牛皮紙信封,再從信封中輕輕的拿出幾樣小東西,放在桌上。

 

我一看,不禁失笑說:「哈哈!這只是兩根火柴根菸頭!」

 

「是的,你看,這兩根火柴都是點過的。」

 

「這裡面難道還有什麼文章嗎?」

 

「這是今天早晨,我去收拾餐具時,看見門外盤上放著的。」

 

「哈哈。福爾摩斯,怎麼樣?從這些東西可能找到什麼線索嗎?」

 

悶聲語的福爾摩斯,靜靜的看了看桌上的菸頭兩根點過的火柴,然後開口說:「唔,華生,似乎有點奇怪!」

 

「怎麼奇怪?」

 

「這兩根火柴沒問題,一定是點香菸用的。因都只燃了點點。如果是燒別的東西,整根火柴都會燒光的。」

 

華倫太挺直腰,露出解的神色,問福爾摩斯:「也沒錯!那麼,你所說的奇怪,是指什麼呀?」

 

「就是這個菸頭吸只剩下點點,很奇怪!」

 

什麼?」

 

「那人既然留著濃密的鬍,香菸抽這麼短,會燒到鬍的。」

 

「咦,言之有理!可是,也有好多人是用菸嘴抽菸呀。」

 

「這個人並沒有用菸嘴抽菸。瞧!菸頭的端是咬髒的。」

 

「唔!確有點奇怪!福爾摩斯先生,這是怎麼回事呢?」華倫太問。

 

「一個留著濃鬍、年約三十歲的男人,關在房間裡十天。另外可能還有一個沒有留鬍的人在裡面,這個菸頭就是另外那個人抽剩的。」福爾摩斯說。

 

哈德遜太聽了,緊張的問:「華倫太,你覺是這樣嗎?看起來有兩個人住在裡面嗎?」

 

「我想不會是兩個人,因他每天三餐的食量非常少。我還奇怪,他每頓吃那麼點點,是否會飽呢?」

 

「唔,那就算是一個人好了。十天中,外面有沒有人寄信給他呢?」哈德遜太又說。

 

封也沒有。」

 

「他帶了什麼行李?」

 

「他只在搬來的那天,帶一個咖啡色的大皮包而已,後來,誰也沒有進出過那個房間。」華倫太搖著頭說。

 

「早晨女僕打掃的時候應該進去過吧?」

 

「每天好像都是他打掃的。」

 

「真愈想愈奇怪。」哈德遜太說。

 

「華生,根據現在的這些資料,你作何判斷?」福爾摩斯又像往常一樣,開始考我了。

 

一胖一瘦兩位太的眼光齊集中在我身上,期待著我給大家一個滿意的答覆。

 

「華生醫生會怎樣答覆福爾摩斯呢?」看她臉上的神色,我便猜到兩位太心中在想些什麼。嘿,這並不是什麼了不起的難題!我忍不住想要強烈的抗議。可是,想來想去,卻沒有想出任何可疑的線索。

 

「唔,要判斷這個問題,單憑剛才這點資料是不夠的。輕率的遽作判斷,是導致錯誤的根源。」我無可奈何的向華倫太說:「那個人的種種舉動,確有可疑的地方,但是,他付了你所求的房租的二十倍,而且還包括押金;他整天把自己關在房間裡出門,點也麻煩你,這種房客到哪裡去找?我是認為你才奇怪!」

 

華倫太聽了我的話,瞪眼睛,很高興的問福爾摩斯:「真是這樣嗎?福爾摩斯先生,你認為呢?」

 

福爾摩斯拿下口中啣著的菸斗說:「唔,我的意見也華生醫生一樣。」

 

「啊!那怎麼辦?這樣太令我失望了。哈德遜太,請你替我向福爾摩斯先生拜託一下好嗎?」

 

「可是,兩位先生不是都說無法遽作判斷嗎?這有什麼辦法?」

 

「那麼,福爾摩斯先生,你是要我就這樣無所獲的回去嗎?」

 

「如果發生了什麼緊急的事情,再馬上到我這裡。到目前為止,我還看出什麼頭緒。」

 

「好吧!那麼,我告辭了。」

 

矮胖的華倫太心情彷彿輕鬆了些,她左手提著紅色手提包,站起身來,慢慢的走出去。

 

「我送你到門口。」說著,哈德遜太同離開了客廳。

 

福爾摩斯丟下菸斗,兩條腿向桌擱,笑著說:「女人總是愛大驚小怪,我還以為是什麼大祕密呢!結果是胖女人的神經過敏,哈哈!」

 

我也覺好笑:「華倫太真會小題大做。大概她身體胖的關係,所以小事也被她說很嚴重。喔!她忘記把菸頭火柴帶走了。」

 

福爾摩斯卻若有所思的說:「唔,從這個菸頭火柴看來,目前關在房間裡的,可能不是當初來租房的人。你認為怎麼樣?」

 

福爾摩斯突然伸出他的偵探觸角。我像冷防被人捏了把似的,大吃驚,知如何回答才好。還好我靈機一動,立刻反擊福爾摩斯:「剛才華倫太在這裡的時候,你不是說房間裡可能有兩個人嗎?」

 

「是的,也有那樣的可能。」

 

「那你現在什麼說,房間裡的人並不是原來那個大鬍呢?」

 

「因留著鬍的那個人在搬來的當天晚上曾經外出,直到深夜才回來,華倫太當時只聽到上樓梯的腳步聲,並沒有看到他本人。」

 

「喔,對了,那個人從此以後就沒有走出過房間,也沒有露過面。而且,那菸頭又短不像是留著鬍的人所抽的。所以你猜測,現在房間裡的是另外一個人,對不對?」

 

「正是如此。你同意我的看法嗎?」

 

「呵,名探福爾摩斯,這次應該扣你五分。」

 

「哦,什麼呢?」

 

「留鬍的人可以把鬍剃了呀!沒有這種可能嗎?」

 

「唔,有道理。這樣說來,有三種可能,第,現在房間裡面有兩個人。第二,現在房間裡只有一個人,但不是原來那個留鬍的人,而是另外一個人。第三,還是當初那個留著鬍的人,但已經把鬍剃了。你推測的是第三種可能,還是原來那個人?」

 

「是的。你的想法呢?如果再錯的話,就要扣十分。」我說。

 

「今天比賽的情勢似乎不妙,我猜的是第二種情形。」

 

「呵,你是說現在房間裡的那個人,是另外一個沒有留鬍的人?那麼,我要問你,付十鎊鈔票給華倫太的那個留鬍的人,到哪裡去了呢?」我振振有詞的逼問。

 

「我知道他在什麼地方,但是一定不在華倫太的公寓裡。他從搬進公寓的那天晚上出去以後,就沒有再回來,而是由另外一個人在深夜住了進來,那個人到現在還關在房間。」

 

「唔,這樣豈不是愈說愈奇怪嗎?你這樣的推測有什麼證據?」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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